在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就应执行。一审判决送达之后,在法定的上诉期内不上诉、不抗诉的,到期之后判决就会生效。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二审判决送达之后就会立即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公诉案件被害人请求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提出抗诉。人民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