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由于最近持续低温严寒恶劣天气的影响,施工现场进入火灾事故高发期。根据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观住建通【20xx】02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工地的消防安全,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项目特地制定本方案,全面的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将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
一、现场主要施工面貌
1、本工程主要有15栋建筑物组成,但由于现场拆迁问题,目前仅移交了42#、43#楼、35楼、36#楼及相应地下室的工作面,其余11栋建筑物均未移交工作面。
2、43#楼孔桩已经全部施工完成,目前进入底板、地梁钢筋绑扎阶段;42#楼及相应地下室进入基础地梁开挖和基础垫层施工。
3、35#、36#楼及相应地下室进入基础地梁开挖及场地平整阶段。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此次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的提高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全力排查现场存在的各类的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有关人员火灾的隐患排查、初期火灾扑救、组织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能力。让消防安全及应急处理的概念深入每个管理人员的心中。
2、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实行全员管理、专人负责落实治理。将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隐患逐步排查、逐步
治理,并定期进行检查落实情况。
3、通过每月的消防安全施工检查将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反复检查,并及时分析治理情况和治理效果。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融入到生产日常管理当中,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根据文件要求及项目部的本身的管理要求,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为: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文件要求并结合项目部实际施工情况,制定出本工程的消防安全的整治实施方案并由专人负责整改落实,实行责任制落实,实行过程控制,全程监督。
(1)消防安全教育责任人:李仁
①、立即在现场内开展全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应急演练,要求不止是应急救援人员知道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如何处理,各司其责,同时也要使所有农民工看到当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如何自救,如何逃生。
②、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要根据施工性质和工种组织考试,考试
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施工。
③、接受教育的人要求必须签字,同时教育培训过程和演练过程必须有影像资料,归档备查。
(2)、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王冠运
①、负责每月25日组织小组成员对项目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检查管理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和并负责具体奖惩制度的实施。
②、负责保证消防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及时到位,保证切实现场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BG50720-20__)的要求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③、加强对各劳务班组的管理,与其签订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实处。
④、负责组织制定完善的关爱农民工的管理办法,保证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的领取工资,防止农民工挨饿受冻的现象发生。
⑤、负责在办公区设置吸烟室和提供热水,为农民工配置防寒棉服和防寒手套,防止工人冻伤。
(3)、现场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负责人:李仁
①、由李仁(联系电话:)作为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于每月20日定期对现场的所有办公区、施工区、警卫室进行巡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要求的部位及时通知现场管理人员及时整改。
②、每次的巡查要做好相应的巡查记录,确定巡查路线,对存在的问题要规定时间、规定人员、确定整改措施,按时完成并进行复查。
③、所有巡查记录要有影像资料,并全部整理归档备查。
④、每次的巡查路线为:办公区——大门——配电房——42#、43#楼施工区——35#、36#楼施工区——商业中心施工区——别墅施工区——文化活动中心B馆施工区——各警卫室
⑤、对警卫室及警卫宿舍要求必须使用36V以下的电压,严禁使用电暖器、电磁炉、小煤炉等电器,吃饭统一由项目部安排在场外就餐。专职消防安全员在巡查过程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确保安全。
⑥、保证办公区和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BG50720-20__)关于临时消防设施的规定进行设置,施工区按照相关规定设置消防水系统或者灭火器,在办公区设置专门的吸烟区。
(4)、本工程临时用房由于在搭设之初,即严格的执行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BG50720-20__)的有关规定,全部采用了岩棉夹芯的活动板房,能够满足规定要求,故不存在更换的问题。
(5)、消防用水和临时用电的安全检查负责人:周喜昌
①、负责对现场消防水系统进行设置和维护,保证消防水系统能够正常使用,严禁任何人或班组使用消防水代替施工用水。
②、加强对现场临时用电的检查,确保现场和办公区用电不发生死拉乱接的现象发生,保证临电的消防安全。
(6)、现场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①、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②、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③、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④、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⑤、木料堆放不宜过多,垛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木材加工的废料要及时清理,以防自燃。
⑥、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我们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BG50720-20__)的有关规定和当地建设局的要求,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正常的安全管理中,增强责任感,并且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定期排查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本项目不发生一例消防安全问题。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峰区“两基”迎国检工作促进会精神,切实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全面净化学校周边环境,区教育局会同、、工商、文化、食品卫生等部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和省、市关于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指示要求为依据,以整治影响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商业网点、文化场所、消防隐患、交通秩序、食品卫生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部门配合,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构建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整治任务和标准
(一)整治任务
1.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区域的火灾隐患;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校园周边道路及学生上下学重点路段,设置、完善警示标志;对地处复杂路段的中小学上下学时段,安排民警和协管员在校园门口路段值守,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加强校车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2.对校园周边餐饮、超市、小卖部等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和规范;抓好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卫生监管工作,取缔流动摊点影响城市环境和校园周边管理秩序的经营行为,清理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影吧、歌舞厅、游戏厅和音像制品放影等娱乐场所,整治校园周边的出版物市场;保障学校师生的健康与安全。
3.及时清理校园周边区域的卫生死角,重点清理商业垃圾和餐饮污染;清理和打击校园周边区域的乱招生等方面的非法“小广告”;加强校园周边区域施工噪声、商业噪声、生活娱乐噪声的查处和废气、臭气等污染校园及影响师生健康的清理工作,为教学活动带给安静、卫生、祥和的外部环境。
4.区教育局安排学校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道德培养、心理疏导和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开展“平安校园”建立活动,建立健全人员、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和险情紧急处理预案制度,消除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健康的各类隐患。
(二)整治标准
1.消防配套设施齐全、完备,消防隐患得到排除。
2.交通安全措施齐全、值守到位、监管有力、无明显隐患,交通安全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3.各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备到位,校内安全保卫措施齐全,学校对在校学生管控严格,校属房屋出租登记清楚,管理严格,学生公寓管理规范,学生在外租房状况登记清楚全面,管理措施到位。
4.学校附近各类占道摊点得到取缔,整治、规范马路市场的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5.学校附近噪声、废气污染程度明显减轻,泔水排放及餐饮污染状况得到有效遏制。
6.学校周围各类卫生死角得到清理,环卫基础设施趋于完善。
三、职责分工
区:负责整治校园周边区域的治安环境和消防、交通安全;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校园周边网吧、影吧、歌舞厅、出租屋等场所的清理、登记、取缔和安全管理;向学校选派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搞好校园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
区教育局:抓好校园风气、道德培养和中小学、幼儿园的综合治理工作,清理整治黑幼儿园和小饭桌;组织、督导、实施职责范围内学校内部环境的管理和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规、道德品质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督导中小学搞好校园内部环境的日常监控、管理。
区局:查处和整顿违章占道等行为,全面规范校园周边马路市场;督促学校周边建筑工地搞好封闭式管理,控制二次扬尘。
区安监局:负责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校舍及教学设备;加强对学校校舍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区文化局:负责清理、取缔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影吧、歌舞厅、游戏(游艺)厅和音像制品放影、出租、零售等娱乐场所;清理整治校园周边的出版物市场。
区工商局:组织查处校园周边餐饮、超市、小卖部等方面的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各类经营场所的巡查。
区环保局:制止、查处校园周边的商业噪声和建筑噪声,筹划、建设、完善校园周边区域的环卫基础配套设施。
区卫生局:督促落实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职责制,督促清理卫生死角,搞好日常卫生保洁,根治“脏乱差”问题,负责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医疗门诊、保健食品经营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校园内外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清理、取缔违规食品、药品及其营销活动。
四、时间安排
本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自九月下旬开始,十月中旬完成,由区统一领导、区直相关部门具体实施、乡镇街办配合、学校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本次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区“两基”办成立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各职责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协调与工作,确保全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下简称“驾培)机构监管,规范驾培机构教学经营行为,维护驾培市场秩序,保障正当经营者和学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等法律法规,按照集中清查与巡查暗访并举、规范秩序与净化市场并重的工作思路,全面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校”)主体责任,依法查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管理模式,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通过开展驾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有效治理驾培行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面规范招生、收费以及培训行为,有效提升教学质量,努力构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全县驾培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核查经营资格。全面核查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违法从事驾驶员培训经营的“黑驾校”、非法驾培训练场点、挂靠经营、异地培训及非法从事驾培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现有瑞达驾校、正通驾校的经营资格进行对标审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进行降级或取缔;对长期未开展驾培业务的予以清理注销。
(二)规范收费标准。对瑞达驾校、正通驾校机动车驾驶证、客货运从业资格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考试费用进行核查,全面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对收费项目在企业进行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对教练员“吃拿卡要”、非法收取学员场训费、茶水费、红包等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三)核查人员资质。核查瑞达驾校、正通驾校所聘教学人员、相关管理人员是否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要求,教练员的学历、驾龄、聘用合同等档案资料是否建立一人一档,重点清理不在册在岗、在册不在岗、窜岗的教练员,教练员数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核查清理教练车。瑞达驾校、正通驾校在用教练车、考试车是否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条件,教练车标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教练车辆的登记证书、行车证、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等资料和有关信息是否建立一车一档,教练车数量符合规定要求,依法严厉查处非法教练车从事培训的行为。
(五)核查教学培训质量。核查新的教学大纲是否公布上墙,教学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公示并认真实施。是否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发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检查瑞达驾校、正通驾校选用的计时培训系统与教练车载终端是否符合交通运输部两个技术规范要求。是否按照规定使用计时培训系统和教练车载终端,是否对教练场地设置了电子围栏。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核查经营资格,全面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交通局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和群众举报线索,联合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摸排驾培市场的各种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未取得驾培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培训活动的“黑驾校、黑教练”、非法驾培训练场点、非法招生网络平台,以及挂靠经营、异地培训等不合规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经营秩序,确保行业稳定。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两个标准,对已许可驾校开展核验、检查工作,对审核合格的驾校,统一向社会公布。核查发现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法定经营条件的驾校,依法暂停其经营活动,采取责令限期整改、暂停教练车经营、降低或取消质量信誉考核等级等强力措施,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吊销或注销行政许可。对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招生报名站(点)一律取缔。
(二)部门协作联动,全面规范收费标准。针对我县驾培行业驾驶员培训收费存在差异的问题,要迅速行动,全力排查,认真评估,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一是积极汇报县委、,会同交警、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对辖区驾培机构的收费项目进行摸排调查,督促驾校对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教练员、教练场、学员投诉方式、投诉受理处理程序及监督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未按要求公示相关信息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暂停其培训业务,切实保障学员知情权。
二是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进行分析研判,对属于乱收费、捆绑收费、变相向学员转嫁成本的,要及时整改;对收取高额培训费的,要通过成本分析、市场调研等方式,鼓励引导驾校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合理下调收费标准,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
(三)加大督查力度,规范驾校经营行为。交通局要对瑞达驾校、正通驾校普遍存在的管理松散、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开展规范整顿工作,强化企业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促进驾培机构规范经营。
一是督促两驾校建立健全教学管理、教练员管理、学员管理、结业考核、诚信承诺、学员投诉、安全生产责任、教练车及设施设备管理、档案管理、培训收费等制度。
二是对两驾校所聘教学人员、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合规性审查,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的限期补充,人员资格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清退,建立完善人员档案。督促驾校加强对教练员的管理教育和脱岗培训工作,突出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培训台账记录不完善的,限期整改。
三是对两驾校教练车、考试车进行全面核查,数量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技术条件达不到的予以清理,标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进行整改,建立完善车辆档案。
四是核查新的教学大纲执行情况,重点核查教学内容、课程安排、学时安排、教材发放、教学设施。检查《教学日志》、《培训记录》规范填写情况、《学员档案》建立存档情况、《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审核发放情况。
五是督促瑞达驾校、正通驾校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计时培训系统平台和计时计程终端设备,凡是未安装或者未按要求启用计时培训系统的驾校将停业整顿。要运用监管服务平台加强培训过程监管,督促瑞达驾校、正通驾校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教学大纲,强化理论教学。运用监管平台的电子围栏功能,将符合要求的教练场纳入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围栏进行管理。未在电子围栏区域内的培训数据,视为无效学时不予认可。
(四)完善投诉机制,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充分利用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完善举报投诉机制,在驾校报名点及训练场显著位置张贴投诉电话,建立驾校和教练员“黑名单”制度,对发现驾校、教练员学时作弊、培训记录表造假、教练员对学员“吃拿卡要”,非法收取学员场训费、茶水费、红包等行为,要及时严厉查处,并列入黑名单。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xx年1月8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1月8日一1月11日)。要按照本方案内容,明确任务职责、抓好时间节点,健全领导机制,认真安排部署。充分结合实际,对标整治内容,制定详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和整治工作清单,将具体问题、工作措施细化量化,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将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到部门和人员。
(二)整顿实施阶段(1月12日一1月25日)。运管局要督促瑞达驾校、正通驾校按照清理整治的工作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要对照清理整治事项,逐项进行检查,逐一整改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巩固阶段(1月25日一1月31日)。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同时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教训,及时提炼成功模式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整治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整治成效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于整治活动结束时上报州交通运输局。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驾培行业是关系广大群众的民生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重大,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多汇报,认真研究办法,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加强衔接协调,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强化协同联动,确保整治质量。交警,发改、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全力配合开展集中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清理一批“黑驾校”、“黑教练员”,清理整顿一批不合规驾培机构,鼓励引导建立合理收费标准,全面提升驾校管理水平和行业监管水平。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公众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多媒体平台、LED屏等进行宣传,同时在训练场地悬挂横幅,设立宣传站、公示栏。通过强有力的宣传,为打击驾培行业各类突出问题营造浓厚的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对专项整治工作知晓、理解和支持,尤其是通过向广大学员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进一步增强学员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引导广大学员积极提供各类违法违规线索,鼓励学员自觉维护合法权益。